汕尾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汕尾市地处粤东沿海,位于东经114度54分至116度13分24″,北纬22度37分40″至23度38分35″之间。汕尾市具有悠久的历史。远在42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,先民就在海丰沿海一带聚居生息。公元前221年,海陆丰属南海郡博罗县。东晋咸和六年(公元331年),始建海丰县,陆丰属东海郡海丰县地。清雍正九年(公元1731年)从海丰县析出陆丰县。清初以来,汕尾开埠,沟通海外,逐渐繁荣,曾有“小香港”之称。海陆丰是彭湃烈士的故乡。本世纪二十年代,彭湃同志领导的海陆丰农民运动,在这里开创了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。这里属亚热带气候,雨量充沛,气候宜人,年平均气温22.1度。